为规范各类学生证明印章的使用,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国科学院大学证明专用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中国科学院大学证明专用章”为中英文对照印章,其对应英文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该印章用途如下:
(1)研究生成绩单(中文/英文),由教务部开具;
(2)本科生成绩单(中文/英文),由本科部开具;
(3)本科生转专业证明(中文/英文),由本科部开具;
(4)本科生出国访学资助证明(英文),由本科部开具;
(5)本科生访学证明(中文/英文),由本科部开具;
(6)在学证明(中文/英文),由学生处开具;
(7)学历证明(中文/英文),由学生处开具;
(8)奖励资助类证明(中文),由学生处开具;
(9)学位证明书(中文),由培养与学位部开具;
(10)英文学位证明(英文),由培养与学位部开具;
(11)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由保卫处开具;
(12)其他各类证明材料(中文/英文)。
2. “中国科学院大学证明专用章”启用后,原“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成绩专用章”公章作废,不再用作研究生成绩相关证明;原“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成绩专用章”公章作废,不再用作本科生成绩相关证明。
3. “中国科学院大学证明专用章”启用后,“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务部”“中国科学院大学培养与学位部”“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部”“中国科学院大学保卫处”等公章原则上不再用于学生的各种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