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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采取院系申报项目,学校审核,再提交留学基金委评审并确定立项的程序。相关院系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即人员依托获批项目派出。

    二、申报要求

    (一)按照创新项目“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专项的要求,我校2022年申报新项目限额为2项。

    (二)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方应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强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的合作双方应签有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

    (四)申报项目应反映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院系特色学科优势,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五)依托项目可选派的人员类别主要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院系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国外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获批项目的执行期暂定三年,一般每年分两批次依托项目开展人员选派工作。不同类别人员的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规定,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攻读国外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对创新项目留学人员的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网申入口和时间

    2022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无须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网申入口为https://sa.csc.edu.cn,各院系有意向的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方可登录并按网页提示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日期为2021101日-15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信息在线提交至受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网申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外,另需上传的材料主要为校领导推荐意见(模板请见附件)和各方合作协议。前者应由相关院系的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项目申报人上传,后者应包含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如申报项目涉及其他国内参与方,须同时上传确认协议或公函等。如有其他材料,请按网页提示进行上传即可。

    (三)后续工作时间安排

    国际合作处审核申报信息无误后将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后者将于11月起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2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获批项目的人员选派工作将于20223月启动实施。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国家留学网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五、联系信息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件:gjgp@ucas.ac.cn

    办公地址:玉泉路校区留学生公寓120

 

    附件:校领导推荐意见模板

 

 

国际合作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