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二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

    为做好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工作职责,根据上级团组织制定的《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2023年度首都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评估指引》,现开展我校二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一、具体内容

    (一)述职人员为各二级团组织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小组由分管团工作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团书记、副书记(不含兼职)以及各二级团组织书记组成;

    (三)参会人员由二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教工)以及各学院从事团工作的学生主管组成。

    (四)述职评议规则:

    1. 评议分为两部分为自评和述职两部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投票产生;

    2. 自评以“北京共青团”系统学习录入、团员评议等各项数据为基础,年度完成率为100%的,经校团委复审后,进入“好”的等次评选,完成率没有达到100%参加“良好”及以下的评选;

    3.述职内容围绕上级团组织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党建带团建、主题教育、基础团务、团学活动、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

    ——党建带团建重点考核是否将团学工作纳入到本级党委党建工作整体规划中;

    ——主题教育重点评估团支部规范开展4次专题学习情况以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学生会(研究生会)服务同学项目情况;

    ——基础团务工作重点考核“北京共青团”系统录入情况;

    ——团学活动重点考核参与校级团学活动和本单位特色活动情况;

    ——制度落实重点考核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团学相关制度以及落实情况。

    4. 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5.“好”评选名额为5名,评价为“好”等次的与“五四评优”挂钩;其他等级根据情况投票产生,不设定名额,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将对其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6.考核结果为“好”的,按照排位直接推荐次年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二、其他安排

    1. 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校团委向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反馈;

    2. 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校团委收集梳理二级团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在团委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校团委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