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9-2020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优,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学生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且个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3.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6.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团员可优先考虑。

    (二)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0年4月30日)。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担负起团的各项工作,团支部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能力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活跃,有1项学院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四)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工作。所属团组织的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

    3.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 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重视学生干部培养,积极开展青年学生的成长搭建平台。

     5.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1项以上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或工作。

    二、名额分配

    1.“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人数的8%。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人数的2%,专职团干部名额不占此比例。

    3.“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5%。

    4.“五四红旗团委”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二级团委总数的30%。

    5.依据此比例,同时结合联合团委实际情况,确定名额。

     三、组织实施

     1.校团委委员、联合团委副书记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评选工作。

     2.各二级团委负责本单位学生团员、团干和团支部的评选,校团委负责校团委专职团干、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评优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报所属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提交至评审会复审。

     3.“五四红旗团委”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工作委员会投票产生。同时,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二级团委专职团干部自动获得“优秀团干部”称号(含联合团委副书记)。

     4.所有评审结果经校党委同意后,确定最终名单。

     5.表彰奖励由校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具体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各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不断加强本单位团组织建设,活跃共青团工作,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二级团委要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选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报送方式。各二级团委须在3月25日17:00前提交《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开学后,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含盖章)。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其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纸质材料)将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表》(纸质版)将返还申报单位存档。

     联系人:陈睿

     联系电话:18600153862

     电子邮箱: tuanwei@ucas.ac.cn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两优两红”评选名额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 中国科学院大学“五四”评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