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同学注意:
此次报销为9月份发生的医药费。
根据我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今年9月已经回所且学籍不是国科大的学生不再享受我校的公费医疗报销。
医药费单据不能超过三个月报销,跨年只能在每年1月报销上一年度药费,过期不予报销。
1.学生当月看病,请于下月报销。
2.学生请将报销单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处方及材料明细单据不全者不予报销。)
转诊单(除急诊外,无转诊单不予报销,急诊需要提供病历。)
医药费发票(正规发票,收据无法报销)
处方笺(开具药品的需要提供。医院提供双处方,请大家一定要留存一张,否则不予报销)
明细单
3.学生需要填写基本信息表,格式如下:
请同学们一定要书写清楚,信息不全不清晰者无法报销。
4.请学生将整理好的单据放入信封封好,以免丢失。于10月4日-10月8日将医药费报销单据投入所处校区投递箱内(玉泉路校区和雁栖湖校区卫生所门口各设有一个投递箱),过期不予处理。
如有不方便投递的同学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请注明医药费报销。
邮寄地址: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卫生所
学籍不属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学生不在本校报销。
5.学生报销的医药费将于11月1日后打入个人的银行账号中,由于按照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审核,不符合报销的金额直接扣除,请大家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
卫生所
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