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技术中心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通知

校属各院、系(中心):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校发科研字〔2026〕87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技术中心大型仪器设备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管理,结合前期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及用户反馈,公共技术中心现对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1. 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第四批,详见附件1)
  2. 修订后的前三批大型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本次涉及修订的仪器已在附件2中予以标注说明,未标注的仪器收费标准不变。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共技术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朱老师、马老师

联系方式:69671195、69671292

联系邮箱:zhuting@ucas.ac.cn; majingyi@ucas.ac.cn

地址: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行政楼208

公共技术中心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