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本科部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基层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定于2018年12月16日召开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不断提升思政工作水平,紧扣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引领全校青年,凝心聚力,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率先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现将召开团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团代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团代会筹备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高随祥

  副组长: 王  岗   陈  睿

  成 员: 王洁婷   郑丽萍  王夺奎  张少真  高  幸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工作组成员组成,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大会在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团委指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工作组上报校党委和上级团委决定。

  二、准备工作

 (一)宣传动员

  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团代会召开的重要意义,重点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做好通知传达,加强组织动员,规范选举程序,落实选举办法,确保团员青年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团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

  根据《团章》和《基层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全校共青团系统划分为 16个选举单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占比和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由各选举单位推荐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进行。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产生

  根据《团章》和《基层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工作组广泛征求团员青年意见,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具体安排

 (一)11月19日至24日,各选举单位团委召开本单位的团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完成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于11月25日12:00前将本单位党委审批后的团代会代表选举结果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工作组。

  (二)11月25日至29日,工作组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团代会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正式确定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名单。

  (三)11月30日至12月4日,各选举单位团委酝酿并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综合各选举单位提名情况,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需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四)12月5日至7日,校团委下发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各选举单位团委通过召开团委委员(扩大)会议等形式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讨论,将意见反馈校团委。校团委综合各单位意见,审核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

  (五)12月10日,工作组划分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团召集人,并向各选举单位通报具体情况。

  (六)12月11日至12月13日,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正、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酝酿讨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

  (七)12月16日,召开团代会。

  四、工作要求

  召开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总结自学校更名以来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我校团组织建设、更加有效团结引领团员青年的重要举措。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团代会代表选举及前期筹备工作,保障本次大会顺利召开。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