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附件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国际合作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