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4月30日)学生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且个人基本信息已登录 “北京共青团”系统。

     1.带头坚定信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带头弘扬新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3.学习成绩优异。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勤奋刻苦,勇于创新。

     4.带头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2020-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6.在党、团组织或主要学生组织中担任骨干的优先考虑。

     (二)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专职团干部(不包括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三)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担负起团的各项工作,团支部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能力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四)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本级及所属团组织的基本信息已登录“北京共青团”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委(联合团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1项以上在中科院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或工作。

     二、组织实施

     1.校团委委员、联合团委副书记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推荐工作。

     2.此次评选名额由中科院团委分配,分别为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3名、“红旗团支部”2名、“红旗团委”1名。

     3.各类项目的申报,以自愿为原则,申报人选和团组织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

     4.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人选和团组织进行复评,评审结果经校党委同意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上报名单。

     5.表彰奖励由中国科学院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具体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选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报送方式。各单位在419日12:00前将盖章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申报汇总表报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及申报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tuanwei@ucas.ac.cn。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4.其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

     联系人:杨朦

     联系电话:88256529,69671117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1.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2020年度中国科学院“两优两红”申报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