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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增列培养点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科研人员应为本单位在编人员,不包括各类兼职人员。
(2)博士培养点应有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硕士培养点应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
(3)学科专业点的研究方向要凝练,不同于导师的招生方向或个人的研究领域;学科专业点的研究方向应是该学科本身具有特色和优势、相对较大的研究领域,研究人员个人的研究领域应是所属研究方向的细化,属于相对较小的领域。
(4)学科专业点的每个研究方向下应形成学术团队,具体包括学术带头人和若干团队成员;
(5)学科带头人是整个学科专业点的领军人物,是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研究人员,同时,也应是其中某个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是指每个研究方向中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领头人。
(6)表中的各项数据应前后一致;分项数据应与基本数据表中的汇总数据相符合。
(7)科研成果应是本学科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应有团队成员的署名。并且应有学术带头人的科研成果。
(8)科研成果中的专利应为获得专利授权,有专利号者;不包括正在申请中或有专利申请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