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申请学费缓交、助学贷款等事项。
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申请(见附表),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经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