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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有什么限制?
应届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有时间限制,主要受报到证、户籍的影响。国家政府人事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在非生源地区就业,并将其个人户口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有时间上的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须提前向其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申报落户指标;其次,明确提出落户手续审批截止时间。不同地区的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也不尽相同,每年都有变化。如上海市的单位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批,一般审批截止时间为5月底;深圳市的单位由深圳市人事局(即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审批,截止时间为10月底;北京市属单位由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一般为每年的7月底;驻京中央部委的单位由国家人事部审批,分春秋两次办理;等等。因此,到非生源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要关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当年的相关规定,须在当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办理签约手续,并将送审材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体检表等)按所规定的时间,交用人单位上报其有关上级人事部门。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北京市人口增长过快,所以对非北京生源留京的限制较以前更加严格。北京市教委规定,非北京生源留京必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办理就业手续,过期概不受理。因此毕业生在北京找工作时,一定要向用人单位问清楚是否能给当年的落户指标(应届毕业生进京接收函),如果用人单位承诺给下一年度的落户指标,是无法办理就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