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学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北京市于2021年7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对于该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交管部门提示: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请您告别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