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大学

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在规定学制内、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评选和发放(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及发放标准

1.评选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进行,具体见附件。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水平为13000/学年/人,个人最高不得超过18000/学年/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水平为8000/学年/人,个人最高不得超过12000/学年/人。硕博连读学生按学籍注册的培养层次进行发放。按照科研项目博士录取培养的博士生,学校发放6000/学年/人,其余部分由导师所在单位或课题组或导师支付,确保不低于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水平。

三、系统操作

请各单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于9月30日,通过奖助管理系统将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提交至国科大学生处。

第一步:添加学生。在【奖项列表】里,点击【申请】,在学生列表里,点击【添加】,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添加】,若将所有的查询的学生全部添加,点击【将查询出的所有学生添加】。

第二步:设置金额。在设置金额页面里,可看到已添加的学生,在【金额】里输入金额,点击【保存】。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设置金额】,若将所有的学生统一设置金额,可在要【输入要设置的设置】框里输入金额,并点击【将查询结果中金额为0的学生奖金全部设为】。在【申请】项里,可以单个取消学生的奖项申请,点击【取消申请】,或是勾选多个学生,点击【批量取消申请】。

第三步:提交。点击【提交】,将所有设置金额的学生申请提交至管理部门(学生处)。

另外,如有以往年度需要补发的学生,请点击“补发”,选择要补发的学生,维护补发金额和补发说明,选择补发年度,提交。

四、奖学金发放

1.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因学费收缴和学业奖学金评选发放同步进行,各单位可以将先提交学业奖学金发放名单。

2.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正在办理和将要办理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暂停提交和发放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提醒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借记卡并在奖助系统内录入。由于目前建行二类卡限额存在地区差异,请尽可能确保奖助系统内建行卡号为I类卡。

2. 学生可在奖助系统内填写银行卡号,填写路径为:奖助系统银行卡维护。填好后学生本人不能修改,如有变动,需联系培养单位进行变更。学生在学期间的各类奖助学金均通过奖助系统内的建行卡进行发放,请务必确保银行卡姓名、卡号(无空格等符号)正确无误。

3.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学业奖学金发放名单,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提交情况分批次发放。

4.请未提交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研究所将有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jz@ucas.ac.cn,予以备案。

联系人:张蕾 010-88256154,赵苹010-88256304

 

附件: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