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经本人申请,相关团委推荐,校团委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现将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3月31日(周一)13:30
二、地点
雁栖湖校区国际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议室等候,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办法
附件:1.答辩规则介绍
2.答辩名单
联系人:郑雨佳
联系电话:010-69672661
校团委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