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基层组织激励工作记载提示

各二级团委:

 

    今年1月,团中央办公厅印发《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现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上线记载功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现针对2021年度“评议激励、荣誉激励、发展激励”记载工作进行以下提示:

 

    一、荣誉激励(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录入对象为1)组织关系在中国科学大学;2)所获荣誉为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就读期间。

    2、重点录入近3年(2019-2021)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情况。

    3、根据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对象应当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今后将依托“线上系统”系统进行资格核查。

 

    二、发展激励(推优入党)

    1、重点更新团员在2021年度发展入党的情况,补录“入党时间”栏目;

    2、经过团组织规范推优程序的,补录“推优入党情况”。

 

    三、评议激励(团员先进性评价)

    1、重点录入2021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情况。

    2、依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结合“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录入评议结果。

    3、该项模块下一步上线,敬请各二级团委随时关注提醒。

 

    以上记载工作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激励功能说明》。

 

    各二级团委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系统录入。今后常态录入更新。

 

    附件1 《激励功能说明》

 

校团委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