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章程》修订意见建议征集启事

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全体师生、校友:

    章程是学校最重要的基本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我校现行章程(全文见附件或https://www.ucas.ac.cn/site/12?u=62298)2016年4月24日经教育部核准,于2016年6月3日正式印发,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决策部署,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要与时俱进对章程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要求,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本次章程修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修订相关重要条文。

    要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举措、将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制度化;

    要认真总结章程制定以来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认真研究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学校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思考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强化基础创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要着力结合实际,创新和完善学校内部制度规范,使学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治理结构更加完备;

    要注重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明确改革方向,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为引领学校下一阶段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工作部署,现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及校友,广泛征求对学校章程修改的意见建议。

    具体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进行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office@ucas.ac.cn

    传  真:010-69671029

    电  话:010-69671100

    来信、来函请寄: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路1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党政办公室收,邮编101408

    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章程(校发字〔2016〕61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    

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