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6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办法

    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由院系申报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我处”)审核后提交留学基金委评审,并由其确定立项。相关院系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即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二、申报要求

    (一)我校2026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

    (二)申报项目应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三)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方可以有多个,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强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的合作双方应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三、申报方式

    (一)在线申报入口和申报时间

       2026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形式,线下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入口为https://sa.csc.edu.cn/project,各院系有意向的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方可登录并按网页提示进行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申报日期为2025101日-19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信息在线提交至受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

    (二)申报材料

    除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外,另需上传的材料主要为校领导推荐意见(模板请见附件2)和各方合作协议。前者应由相关院系的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项目申报人上传,后者应包含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

    如申报项目涉及其他国内参与方,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确认协议或公函等。如有其他材料,请按网页提示上传即可。

    (三)后续安排

    我处审核申报信息无误后将提交申报项目至留学基金委,后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2025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获批项目的人员选派工作将于20263月启动实施。

    四、获批项目执行工作

    (一)执行时间

    获批项目的执行期为三年,一般每年分三个批次开展人员选派工作。

    (二)人员选派类别

    依托项目可选派的人员类别主要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院系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不同类别人员的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规定。

    (三)资助内容

    对创新项目留学人员的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国家留学网2026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六、联系信息

    联 系 人:田严琼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件:tianyanqiong@ucas.ac.cn

    办公地址:玉泉路校区留学生公寓120

 

    附件:1. 在线申报操作指南

        2. 校领导推荐意见模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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