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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所: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对象为我校相关研究所在学研究生(研究所名单见附件1)。2016年度分配给我校7个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各相关研究所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申报程序及方式

    各相关研究所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自行组织推荐工作,把好质量关。各研究所确定候选人后,请登录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bsef.baosteel.com,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宝钢教育奖的申报工作(用户名:00154A,密码zkyr52),并将网上填报生成的《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在评审表“学院或系评审小组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学校意见栏不要填写)。

    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另附彩色免冠2寸近照2张)寄送至学生处,并推荐1名评审专家参加国科大评审会,评审专家应为执教5年以上的在岗研究生导师,将回执(附件3)发送至zhaoping@ucas.ac.cn。国科大将于2016年9月中旬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初选产生宝钢优秀学生奖7名,并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1名,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联 系 人:赵苹

    电话/传真:010-88256304

    邮寄地址:北京石景山区玉泉路19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一公寓107办公室)

    邮    编:100049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申报单位

          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3. 201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初选会评审专家参会回执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6年7月13日